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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追缴公房欠租成效显著

作者:罗侠 通讯员:卢宝 阅读次数:
时间:2003-12-15


     目前,南宁市的直管公房面积近70万平方广泛分布于各个城区,共有租户15000多户。一些租户长期拖欠租金,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针对这种情况,南宁市从今年5月份开始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拖欠的租金,到目前为止,各级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92件,直接追回租金14万多元。
    长期欠租被告上法庭
    案例回放一:9月8日,城北区人民法院给家住南宁市城北区北湖小区的黄女士下发了一纸关于解除房屋合同并在相关期限内支付房屋租金以及滞纳金的民事判决书。
    据了解,原告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被告黄女士于2001年9月11日签订了《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将其经营管理的南宁市城北区北湖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号公有住房租给被告居住使用,租金每个月80.2元,按月支付。合同还约定,黄女士应按期足额向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交纳租金,否则 ,每逾期一个月,则按月租金额的10%缴交滞纳金。如无正当理由累积6个月不交纳房租,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黄女士就搬进了该位于北湖小区的公有住房。自2002年1月至今,黄女士虽然承租住房,却一直没有交纳租金。南宁市房产管理处多次催交,但黄女士还是拒不支付房租。
    今年8月7日,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把黄女士告上了城北区法院。9月8日,城北区法院公开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由于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视为其已缺席审理。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与被告黄女士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黄女士应将北湖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号公有住房腾空交还原告。同时,被告应支付原告房屋租金及滞纳金,房屋租金按每月80.2元、滞纳金每月按月租的10%,从2002年月起计至判决规定的旅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此外,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也由被告承担。
    案例回放二:唐某于2001年9月与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签订了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湖小区╳栋╳╳╳号的直管公房。自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唐某无故拖欠租金,累计1679.60元,经华东房管所多次追缴未果。为此,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一、被告支付原告房屋租金1679.60元,滞纳金1343.68元,合计人民币3023.28元;二、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被告腾空承租的房屋交还原告;三、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城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后唐某在判决尚未生效前向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偿还了所欠租金及滞纳金,并承担了诉讼费用,故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向城北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予。
    诉讼欠租符合法律程序
    据有关资料显示,今年5月份以来,像黄女士这样由于长期拖欠直管公房租金而被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告上法庭的就有92件,直接追回租金14万多元。
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张振宇书记说,一些直管公房承租户无视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对催租工作置若罔闻,有少数租户甚至恶意欠租。
    "法律追缴直管公房租金是符合有关法律程序的。因为按照合同的规定,租户可以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但是也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南宁市金卡律师事务所戴律师说。
戴律师说,黄女士无故拖欠租金长达20个月,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故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通过法院判令她支付拖欠的租金并支付滞纳金。而对于唐某的情况,戴律师说,唐某无故拖欠租金18个月,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所以,房产物业管理处对他提起了诉讼。但法院审理后,他在规定的时间内愿意补交租金与滞纳金,所以,房产物业管理处向法院申请撤诉,并视其具体情况与他继续签订租赁合同,这也是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
    
追缴租金看时间长短
    张振宇书记说,目前,南宁市的法律追缴租金基本程序主要按照租户拖欠时间的长短决定的。首先,拖欠租金一个月的,房管所下发《租金催缴通知书》,欠租户须按通知上的限期将所欠租金和违约金足额存入银行代扣存折中。如果租户拖欠租金达两个月的,律师事务所下发《律师催告函》,欠租户须按函上的期限将所欠租金和违约金足额存入银行代扣存折中。其次,拖欠租金达3个月以上的(含3个月),或未在《律师催告函》规定的时间内补交租金的,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拖欠达6个月以上的(含6个月)租户,除通过法律途径催缴租金和违约金外,同时收回房屋。当然,如果在法院开庭前,欠租户接受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的诉讼请求,可以向房管所提出申请,经房产物业管理处批准,补交所欠租金和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的,房产物业管理处则撤诉结案。
    张振宇书记说,对民政部门确定的救济对象和非在职优抚对象,经本人申请房管部门的同意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租金减免待遇,否则以生活困难、收入低等理由拒交租金的,相关部门将采取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责任编辑:黎小鹏
来自: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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