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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业界人士认为物业管理实行酬金制有点难

作者:无 阅读次数:
时间:2003-12-21


        业主们终于可以放心的把钱交给物业管理公司,明明白白的享受物业管理了。从明年1月1日起,业主可以在收费方式上选择包干制或酬金制。这是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日前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但在广州房地产业界的许多人看来,其中的有关规定尤其是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难以实行。

      酬金制可以保证账目清晰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物业管理费能够全部用于物业管理,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王友华认为,广州其实在几年前就开始试行酬金制,它最大的好处就是账目清晰,业主委员会可以监督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费用的支出,业主的钱能实实在在花在业主身上。

      推行酬金制有难度

      保利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付俊表示,广州目前物业管理收费方式应该是介于包干制和酬金制之间,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完全实行包干制,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着很多非业务范围内的事情,但它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酬金制,因为政府部门只是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不能超过物业管理收费10%以上,具体多少没说。“能否建立一个大家公认的机构对物业管理成本和支出进行核算和监督,是将来能否推行酬金制的关键。”付俊表示。

      王友华表示,目前广州真正实行酬金制的小区很少。“实行酬金制必须是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脱钩,管理费用不是靠开发商补贴而是基本上能达到收支平衡才可能实行酬金制。”王友华表示。“而且一些政府部门自己对这种新的收费方式不了解,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如税务部门还要向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公司收取33%的所得税,但实际上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代收代支,剩余款要转到下一年。”王友华表示。
 
 


责任编辑:沈黄娟
来自:东莞物业管理协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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