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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直管公房租赁违约法律诉讼


租赁违约法律诉讼的意义

  直管公房租赁违约的法律诉讼是指在直管公房租赁管理过程中因公房承租人违反《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无故拖欠租金、擅自转租、转让、空挂直管公房等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有关民事诉讼活动。它是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受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委托依法经营管理南宁市直管公房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租赁管理,规范直管公房承租人的租赁行为,提高租赁管理工作效率,实现直管公房租赁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租赁违约法律诉讼的类型

  无故拖欠租金诉讼

  擅自转租直管公房诉讼

  空挂闲置租金诉讼

  强占直管公房诉讼

  火灾事故造成直管公房损毁诉讼


无故拖欠租金的诉讼


1、认定条件:
(1) 累计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
(2) 在接到我处下发的《租金催缴通知书》或《律师催告函》后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租金;
(3) 不属于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户或生活困难户。

2、证据材料:
(1) 租赁合同(未订立合同的,可由居委会出具一份租户长期在此门牌居住的证明);
(2) 租金销帐卡(户卡);
(3) 旧的交租发票;
(4) 催缴租金通知书;
(5) 律师催告函。


擅自转租直管公房的诉讼


1、认定条件:
(1) 原承租人因已购买私房或承租他处房屋,而长期不在该房居住;
(2) 直管公房现常住人为非承租人或其主要家庭成员;
(3) 原承租人与现居住人存在书面转租合同或口头转租约定;
(4) 转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证据材料:
(1) 租赁合同;
(2) 转租合同;
(3) 居委会证明;
(4) 居委会常住人口登记表;
(5) 邻居证词。


空挂闲置直管公房的诉讼


1、认定条件:
(1) 直管公房连续闲置达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
(2) 在闲置期间未书面向房管部门说明闲置理由
(3) 空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证据材料
(1) 租赁合同;
(2) 居委会证明;
(3) 水费、电费、物业费等欠费单据;
(4) 邻居证词。


强占直管公房的诉讼


1、认定条件:
(1) 没有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或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的安置通知;
(2) 或租赁合同期满并没有在出租人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正式的有效的《直管公房租赁合同》。
(3) 行为人常住直管公房。

2、证据材料
(1) 原租赁合同(对逾期不签约的承租人需要);
(2) 居委会证明;
(3) 邻居证词。


因火灾事故造成直管公房损毁行为的诉讼


1、认定条件:
(1) 火灾事故主要责任人为直管公房承租人或使用人;
(2) 火灾事故造成直管公房的不同程度的损坏或灭失。

 2、证据材料
(1) 租赁合同;
(2) 火灾现场当事人笔录;
(3) 承租人或使用人笔录;
(4) 法定物价评估机构出具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
(5) 消防部门火灾事故原因报告。

 

诉讼程序
1、取证。房管员根据诉讼类型的不同,分别收集诉讼证据,报物业处房管科。
2、起诉。物业处房管科整理、补充房管所上报的诉讼材料,拟写诉讼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3、如庭外和解的,则撤诉。被告承租人接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后,在开庭前主动接受诉讼请求,并自愿承担全部诉讼费的,可以撤诉。
4、开庭。对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在开庭前不主动接受诉讼请求,由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愿意接受履行诉讼请求的,由法院进行调解,并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由法院最后判决。
5、执行。对自觉履行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办结此案;对拒不履行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的,物业处房管科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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