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行业信息

政策法规

业务指南

公房管理

物管协会

信用档案

咨询投诉

物管论坛

单位简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房管理 >> 租赁管理 >> 租赁合同 >> 直管公房欠租违约金计算实例

直管公房欠租违约金计算实例


  某租户承租我市直管公房,从2003年1月至2003年7月均欠租金,其月租金为60元/月。合同上约定“乙方不能当月支付租金的,每跨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则乙方须按合同月租金的10%支付欠租违约金”。

  在2003年8月计算其违约金情况如下:

  欠租时间:2003·1——2003·7月共欠租7个月

  如果该承租户于2003年8月来补交租金及违约金,则各月产生违约金分别为:
  (1) 2003年1月至2003年8月共跨7个月,所以,2003年1月所产生的违约金为:60×10%×7=42元;
  (2) 2003年2月至2003年8月共跨6个月,所以,2003年2月所产生的违约金为:60×10%×6=36元;
······
  (3) 2003年7月至2003年8月跨1个月,所以,2003年7月所产生的违约金为:60×10%×1=6元。

  因此,该承租户应交纳的违约金总额
  =60×10%×7+60×10%×6+···+60×10%×1
  =60×10%×(7+6+5+···+1)
  =60×10%×[7×(1+7)÷2]
  =168元

  该承租户7个月所欠租金总额=60×7=420元

  因此,该承租户应交纳旧欠及违约金总共为:420+168=588元。

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 版权所有
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 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 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华街16号 联系电话:0771-2814432
E-mail:nnwy@nnwy.com
尊网科技 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