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委员会文件
南房发[2003]l号
关于授予黎汪国等六位同志先进标兵(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近年来,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忠实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在本职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团结奋进,不断创新,在我局改革与发展中作出了应有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经组织推荐、考察和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作风扎实等多方面表现突出的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黎汪国等6位同志脱颖而出,成为了我们学习的榜样。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局党委研究决定:
授予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黎汪国同志模范共产党员称号;
授予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江南房管所黄辉满同志基层干部标兵称号;
授予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潘国宁同志、南宁市房产有限责任公司潘泽环同志爱岗敬业标兵称号;
授予南宁市房产管理局陈冬妹同志、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杨琳同志优秀办事员称号;
号召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他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学习他们谦虚谨慎、团结协作、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行为;学习他们热心公益、行为文明、履行岗位职责和关心群众的道德情操。希望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与进俱进,团结拼搏,锐意改革,扎实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思想,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各单位党组织要关心先进模范人物的生活,尊重爱护他们,支持他们的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让他们不断进步,始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注意发现和培养我局新的先进模范人物,使我局房产系统的先进人物层出不穷,以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进一步鞭策广大干部职工,为最终实现房产事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中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委员会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
二00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