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从2002年12月22日—2004年元月进行2003年度各项综合目标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各单位(部门)在2003年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双文明"目标、"组织工作目标"、"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效能监察"、"行风评议"、政务、事务、企务公开情况。
(二)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工作人员2003年度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
二、考核要求
(一)认真撰写2003年度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处中层干部要撰写2002至2003年述廉报告)报告,填写2003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认真填写各项目标考核自评表,结合完成情况逐项评分。
(三)认真做好材料汇总、统计、备案工作、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
三、时间安排
(一)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考核小组于2003年12月30日上午到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机关考核处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考核小组于2004年元月5—6日考核处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
(三)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于12月31日前完成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