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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物业管理企业申报三级(暂定)资质申报指南 

 

一、    申报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申报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名称应当冠名××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人民币;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证书,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5人;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二、申报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可从“南宁物业管理网<www.nnwy.com>”下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代表证复印件;(核原件)

5、公司章程;

6、企业管理制度;

7、经理岗位培训证书、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所聘请从业人员的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不符的,请提供从业人员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复印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核原件);上述人员经劳动局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只收前后两页),聘用退休人员需提供聘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其它材料。

 

 

南宁市三级(暂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申报三级资质申报指南 

 

一、申报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须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人民币;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证书,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5人;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已纳入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二、申报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贰份,可从“南宁物业管理网<www.nnwy.com>”下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经理岗位培训证书、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所聘请从业人员的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不符的,请提供从业人员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复印件);上述人员经劳动局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只收前后两页),聘用退休人员需提供聘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5、三级(暂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

6、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材料一套;      

7、其它材料。

 

 

附: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申报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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