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物业管理企业申报三级(暂定)资质申报指南
一、 申报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申报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名称应当冠名××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人民币;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证书,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5人;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二、申报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可从“南宁物业管理网<www.nnwy.com>”下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代表证复印件;(核原件)
5、公司章程;
6、企业管理制度;
7、经理岗位培训证书、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所聘请从业人员的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不符的,请提供从业人员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复印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核原件);上述人员经劳动局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只收前后两页),聘用退休人员需提供聘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其它材料。
南宁市三级(暂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申报三级资质申报指南
一、申报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须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人民币;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证书,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5人;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已纳入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二、申报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贰份,可从“南宁物业管理网<www.nnwy.com>”下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经理岗位培训证书、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所聘请从业人员的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不符的,请提供从业人员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复印件);上述人员经劳动局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只收前后两页),聘用退休人员需提供聘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5、三级(暂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
6、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材料一套;
7、其它材料。
附: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申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