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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协议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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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符合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南房字[2003]17号文第四条第二款的条件: (一)投标人少于3个的; (二)多层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 (三)高层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 (四)混合式住宅项目(含商住一体,多层、高层混合)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 说明:多层住宅是指高于10米、低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物,一般为4-8层。高层住宅是指高于24米的建筑物。 二、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建设单位协议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表》(一式贰份);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五)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图复印件(核原件); (六)物业管理用房产权界定书; (七) 物业管理用房坐落平面图; (八)其它材料。 |
| 责任编辑:苏进祥 来自:南宁物业管理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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