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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将分四级

作者:无 阅读次数:
时间:2004-2-17


海南省物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该办法将物管公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临时资质四个等级。物管企业至少要取得临时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物管业务。
  该办法规定:一级企业,要具备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管理多层住宅达200万平方米以上,或办公楼宇、工业区50万平方米以上等条件。二级企业必须具备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管理多层住宅20万平方米,或独立式住宅3万平方米等条件。三级企业必须具备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管理多层住宅达3万平方米,或独立式住宅1.5万平方米。
  据海南省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分析,目前,该省能够达到一级水平的企业几乎没有,达到二级水平的约20家,大部分是三级的。

责任编辑:陈绍军
来自:中国物业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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