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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施,产权制度的改革等,给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发展的平台。但是,当前的物业管理行业甚至还被称为“鸡肋”行业。其核心问题无非是:物业管理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物业管理的“难点” 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的难题,集中地体现为“物业管理收费难”。据了解,福州市物业管理企业从1997年的70多家发展到现在的300多家,从业人员已有2万多人,但物管费收取难,却一直困扰着物管企业,影响了物管业的发展。有关部门统计表明,现在福州市全行业的平均收缴率不到70%,而今年要实现全行业扭亏为盈的目标,必须达到80%以上。对此,福州业界人士概括为四大因素: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滞后;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涣散;业主消费观念的落后;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一。这归根结底源于物业管理的市场化水平不高。福州的业界人士认为,物管条例法规的出台,只是提供了一种规范性的条文,物业管理行业的良性发展,更主要的在于自身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提升市场化经营管理水平。这也包括“培养业主市场消费的观念”。 发展的对策 那么,物业管理如何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呢?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林勋副局长提出“四点主张”: 一是建立起按服务项目计费的新观念。物业公司与业主、住户的矛盾和纠纷原因之一就是,业主交纳哪一个档次的管理费,享受哪些服务的标准不太明确。因此需要改变过去的综合服务计费的旧观念,建立起按服务项目计费的新观念,从而利于物业管理服务价格更加趋于合理,并利于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量化指标体系,便于业主、住户、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更利于使物业公司的责、权、利的关系更加清晰合理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升级。 二是组建物业企业集团,实现规模效益。要集中企业的优势,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改变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差的局面,拓展经营领域,开展多种经营,实现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等等。规模效益和集团化是必然之路。 三是培养人才,提高素质,建立企业品牌。自1999年以来,福州市先后有18家物业管理企业通过了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社会也逐步认可和接受这些名牌物业管理企业。这些物管品牌企业共同点在于拥有训练有素的物业管理专门人才队伍,从而保障了这些企业朝效益化、科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四是积极培育市场竞争机制,规范物业企业行为。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这将有利于彻底改变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局面,同时作为一种用经济规律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行为的有效方式,造就了一批有实力的优秀名牌的物业管理企业,使业主们享受到高水平的管理服务并建立起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信任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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