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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海花 阅读次数: 时间:2004-6-4
北京市房管局于近日推出了北京首个《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明确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但据记者调查,目前大部分开发商仍在使用原有的物业服务合同。 半岛国际公寓负责人李欣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他们现在还在使用原有的物业服务合同,因为旧物业合同使各方面条款都已和律师核对好,用起来比较方便,而新物业服务合同还需再请律师做重新研究,比较麻烦。 金隅丽港城销售部经理李胜友也向记者表示,他们也没有使用新《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李胜友称,他们目前房子已销售了一多半,如果再使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就会在一个小区出现两个版本的物业服务合同,容易出现纠纷。 东方太阳城策划总监高玲称,东方太阳城二期就要开盘,她们目前正在着手新旧合同的更替和完善,希望在新盘启动后能用上新的物业合同。天鸿集团幸福村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张吉法也称,他们的项目等到销售时,就会考虑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但也不会全盘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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