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处与房管所领导讨论有关事宜 法院同志在做现场笔录

法院同志在清点现场物品 法院同志向租户核对笔录内容
南宁电台记者采访被执行租户 搬家公司在现场 所领导现场指挥
各所人员亲临现场观摩指导
4月23日上午,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及处属单位华东房管所相关人员会同城北区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对北湖大板小区4栋4单元608号房租户甄某予以强制执行,这是物业处第二次依法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成功收回直管公房。
北湖大板小区4栋4单元608号房为我市直管公房,原承租户甄某自2001年10月至今一直拖欠市房产物业管理处房屋租金,该管段房管员多次上门催缴未果,影响十分恶劣。市房产物业管理处于2003年6月将甄某起诉至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判令甄某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所欠租金、违约金、诉讼费等并腾空该房屋。然而判决生效后,徐某未履行判决事项并继续在该房居住。对此,市房产物业管理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4月23日早上8点30分,城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甄某强制执行。法院同志对甄某表明来意和目的后,对房间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做好现场笔录,有关人员现场签名确认笔录内容后,由搬家公司将该房屋内的物品搬到指定地点存放,至此执行完毕。
华东房管所从2003年开始坚决贯彻通过法律途径收缴租金的精神,辖区内共起诉21户欠租户,全部胜诉。至今,已有12户履行判决,2户部分履行,现申请强制执行4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不可容情,以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保护国家财产刻不容缓,华东房管所继续加大依法管房力度,维护房管部门应有的尊严。(图/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