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迎新人、换旧人”在去年引起诸多风波,也受到了市民广泛关注。新年伊始,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举办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及规范市场研讨会,与会专家指出,《物业管理条例》使物业市场终于有了一个“进入和退出”的游戏规则,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还应解决怎么退出有序。
与会专家认为,操作中首先应尊重市场的选择,特别是业委会成立以后的续签选择。有些业委会不选择原来的物业公司,不一定都是前物业公司管理不好,大多数业委会都是因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同一“血脉”,并且把前期开发遗留的质量问题、配套问题,一并推给物业管理单位,导致物业单位与业主“不和”。
其次,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对物业市场的选择是平等的双向选择,物业公司同样可以根据服务要求,收费档次对物业市场作出选择。有时主动的“退出”是为了更大的“进入”;有时业主让你“退出”也会让物业公司从“梦中惊醒”,让企业有一个反思、总结的机会,“练好内功”后,为日后更大的“进入”做一些准备。为此,作为物业公司,要调整好心态,愉快地接受“退出”。
再次,物业公司面对“退出”时,应该做到“扶上马,送一阵”,如上海一著名物业公司在近郊有一个楼盘,公司考虑到地区、管理成本等因素,在进入后期物业管理时,公司决定选择“退出”,为了让小区的管理做到不断不乱,公司不仅完善了警示宣传牌,为新成立的业委会添置了办公桌椅,还给下家物业公司一定的劳务费,让下家物业的水电工提前一个月进驻小区熟悉业主,并由新公司挑选一部分老公司在该楼盘的操作层员工。2003年,这家著名物业公司主动退出三个项目,共7万平方米,但因良好的口碑,却主动赢得新市场近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