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物协[2004]034号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我会发来征求意见函,希望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出建议或修改意见的到贵会领取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29日前将反馈意见交到我会,以便我会及时整理后将修改意见报区物价局。
特此通知
传真:0771-2845329 联系人:黄栎、廖佳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