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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协会作用,开拓南宁市物业管理新局面

作者:陈晨苗 阅读次数:
时间:2004-4-27


 ――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 陈晨苗

  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得比较晚,去年11月才获正式批准成立,协会成之初碰到一个好的契机,那就是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刚颁布实施没有多久,行业正面临一个新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南宁市的物业管理企业间普遍存在“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现象,企业的维权意识淡薄,碰到困难不设法解决,而是抱着等、靠的心理,企业间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为此,我们在协会成立之初,即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行业自律、行业发展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是参与主管部门《条例》配套法规文件的草拟及讨论工作,在协会的积极参与配合下,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先后出台了《南宁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条例》的配套法规文件,为南宁市物业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积极参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协会依据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定了一整套符合南宁市实情的物业管理招标代理的程序,及招标评标准则和评分标准。目前,南宁市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我们也将在这个进行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机制。
  三是开展物业管理难点热点问题的调研工作,力争解决困扰行业多年的问题。针对困扰物业管理行业多年的诸如水电费的代收代缴、管线维护和保安管理、垃圾处理费的收取等问题,组织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将调研工作分成三个课题组,每个组由一个副会长牵头开展调研工作,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引导并发挥各会员单位的主动性,把任务分到各个课题组,让企业参与,方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增加企业间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目前,调研与解决相关问题的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将把解决水费代收代缴及管线维护问题放在重点,其他问题也争取在年内取得突破性的成绩。
  另外,在工作中,我们还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媒体联系,与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使之在我们的工作中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总之,我们协会起步比较晚,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希望得到各位同行的支持,希望加强彼此间的合作与交流,同时欢迎在座的各位同行到南宁市传经送宝。谢谢大家。

  (注:此文摘自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陈晨苗同志4月17日在全国物业管理协会座谈会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廖佳
来自:南宁物业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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